2025-03-29 中文
3月29日¶
今日读经:
- 申命记 19:1–20:20
- 诗篇 38:1-8
- 箴言 12:23-25
- 路加福音 4:31-44
注解:
申命记 20:1 不要惧怕。 以色列人上战场时,永远不应惧怕敌人的马匹或战车,因为战斗的结果从不取决于纯粹的军事力量。不要惧怕的命令基于神的能力和信实,这已在他们从埃及的拯救中向以色列证明了。
申命记 20:5–8 让他回家去。 以色列志愿军队的四种免服役情况被引用来说明一个原则:任何心不在战斗上的人都不应该在那里。那些心思在其他事上或恐惧的人被允许离开军队回家,因为他们在战斗中没有用处,甚至会影响他人失去勇气(第8节)。
箴言 12:23 隐藏。 与让所有人听到他愚昧的愚妄人不同,智慧人是克制和谦卑的典范,在适当的时候说出他所知道的(参见29:11)。
路加福音 4:38 西门的岳母。 彼得已婚(林前9:5),虽然圣经中没有给出任何关于他妻子的详细信息。害热病。 马太福音8:14,15和马可福音1:30,31也报道了这个奇迹。但只有医生路加提到热病"厉害",并注意到耶稣使用的治愈方法(第39节)。
第29天:律法对作假见证陷害他人有何警告?
在申命记19:15中,律法要求"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事情就可定准。"定罪需要多于一个见证人。这一原则是防范可能对以色列同胞提出不实指控的假见证人的保障。通过要求多个见证人,获得更大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申17:6;太18:15-17;林后13:1)。
然而,"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作假见证,告他作恶"的情况有可能发生(第16节)。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只有一个人控告某人。当这样的案件被带到祭司和法官的中央法庭审理,经调查后发现证人的证词是假的,控告者将受到与所指控罪行相应的惩罚(第19节)。旁观者会受到教导,"恐惧,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第20节)。当假见证人的命运在以色列民中被知晓时,它将起到阻止在以色列法庭作假证的作用。
在以色列,法律公正原则(称为lex talionis,"报复法")或"以眼还眼"(第21节)的设立是为了在可能过于宽松或过于严厉的情况下鼓励对罪犯适当的惩罚(出21:23-25;利24:17-22)。耶稣责备他那个时代的犹太人,因为他们把这条法律从法庭中拿出来,用于个人报复(太5:38-42)。
From The MacArthur Daily Bible Copyright © 2003. Used by permission of Thomas Nelson Bibles, a division of Thomas Nelson, Inc, Nashville, TN 37214, www.thomasnels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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